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被告委托丁帅、赵婵律师成功减损五十万余元
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被告委托丁帅、赵婵律师成功减损五十万余元
J公司招聘司机从事运输工作,双方为劳务关系,司机在卸货等候时因自身疾病死亡,司机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,诉请J公司赔偿63万余元。
丁帅、赵婵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,便积极整理收集材料,了解到司机在事故发生前便作息不规律,存在自身疾病,死亡时也并非在工作而是在休息时间。代理律师积极整理法律依据,综合预估公司方需承担比例不超过15%,后通过庭审积极答辩,原告在庭审后与J公司达成调解意向,仅赔偿12万余元,为J公司成功减损五十万余元。